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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习生守则

时间:2024-11-01   点击数:   来源:

实习生守则

第一条 实习生必须严格执行实习计划,不得擅自变动实习单位及实习时间。

第二条 实习生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从事实习工作,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实习纪律,爱护实习单位设施设备,完成规定的实习任务,撰写实习日志,并在实习结束时提交实习总结。

第三条 实习生要结合实践认真复习理论知识,不断巩固和加深对基本知识的理解,多问,好学,为独立工作奠定良好基础。

第四条 不私自拿用医院的药品和器具。在实习工作操作中,如损坏器械,要按实习单位有关规定处理,学校不予负担。

第五条 生活要严谨,衣着朴素大方,不吸烟、酗酒、上班时间不穿高跟鞋、拖鞋,注意个人和环境卫生。

第六条 实习生要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,与患者礼貌相待,尊重患者人格,要重视心理治疗,用高尚的道德情操,去唤起病人战胜疾病的信心,要执行保护性医疗制度,在病人面前说话有度,对病情解释要客观、科学,要考虑到病人的心理承受能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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